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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技高级职称聘任条件(07版)
一年一度的员工聘任工作即将开始,聘任起止时间一般为每个年度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为方便高级职称人员申请新试聘、续聘,特将具体条件整理如下:
(一)新试聘条件
在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基础上,具备下表条件方可申请试聘:
职称级别 |
基本条件 |
院? 内? 课? 题 |
正高 |
符合高级职称晋升条件,并取得院内II类继续教育学分10分及以上 |
近二年内以第一、二作者开展的院内课题一项,或者以第二、三作者开展的市级及以上课题立项一项。 |
副高 |
近二年内有以第一主持人申报的院内课题一项
(申报标书须经院部审核通过,否则不予计算) |
◆直接聘任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⑴经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⑵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⑶近三年内科研项目或课题获得省级奖项三等奖以上人员(一、二等奖的前三位作者,三等奖的前二位作者),省厅级奖项、市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人员(一等奖的前二位作者,二、三等奖的第一作者);国家级科研奖项三等奖及以上前三位作者均可;
⑷近三年内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模范护士,五一劳动奖章、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1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等荣誉称号人员;
⑸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两年获科级优秀等级,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年获院级优秀等级的员工或中层干部可直接申请新一年度职称聘任;
⑹个别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经院部讨论同意者。
(二)平聘续聘条件
前一年度已聘任高级职称,申请新一年度平聘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职称级别 |
学分(院内II类继续教育) |
论文 |
正高 |
10分及以上 |
前一年度有一级及以上杂志第一或前三位署名论文1篇 |
副高 |
前一年度有二级及以上杂志第一或第二署名作者论文1篇 |
人力资源部
2007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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